问:广州公司
答: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实行税收实名制管理的公告》(公告(2016)14号)规定,实行税收实名制管理的办税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税务代理人和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授权的其他人员。税务机关在实行税收实名制管理过程中,应对办税人员进行采集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手机号码、人像信息等信息。
办税人员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办理身份信息采集:
(一)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www.etax-gd.gov.cn)办理;
(二)前往主管国税机关办理。
办税人员在主管国税机关采集身份信息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办税人员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
(二)办税人员是财务负责人、办税员、或被授权的其他人员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授权方的办税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办税人员是税务代理人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税务代理合同(协议)原件(广州代办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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