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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

作者:admin 日期:2016-03-14 14:46:40

2015年工作总结

  2015年,全省工商系统贯彻工商总局和省委省政府部署,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探索事中事后监管,被国务院办公厅作为全国第二次大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予以通报表扬。多重改革创新叠加之下,有序推进管理体制调整,切实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市场准入环境持续优化。发挥广东率先推开商事制度改革优势,以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为突破口,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助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一是率先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联合下发具体操作意见,进行改革整体部署。建立工作联络机制,推动各部门及时出台配套措施,加强改革宣传,确保改革落实到位,9月1日我省比全国提前一个月先行全面推开此项改革,改革措施高质量高效率“落地”。二是有序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改革。积极推动广东自贸区开展电子营业执照试点工作,三个片区挂牌伊始同时启用电子营业执照系统。组织召开全省电子化登记系统建设方案论证会,总结试点经验,研究部署在全省推开此项改革。三是扎实推进商事登记其他改革。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改革,清理涉及注册资本制度改革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推进企业名称登记、住所登记、简易注销程序改革,深化“先照后证”改革,会同省编办启动我省前置审批目录、后置审批目录的修订编制工作。做好CEPA框架下港澳服务贸易的公司由“审批登记制”改为“备案登记制”的登记工作,以及对港澳个体工商户放宽经营范围的登记工作。四是大力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开发上线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形成全省统一的小微企业名录库。开展小微企业宣传月活动,收集、汇总省直各有关部门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系统上进行集中公示,进一步推动扶持政策落实。

  截至2015年底,全省实有各类市场主体776万户,比去年底分别增长15.2%。全年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38.8万户,同比分别增长6.3%。

  (二)探索事中事后监管,信用约束机制初步建立。我们主动适应“宽进严管”需要,探索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推动后续监管工作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一是厘清事中事后监管职责。贯彻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推动各地各部门修订监管标准,出台监管办法,落实监管责任。制定出台关于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抽查和经营异常名录管理的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统一了全省工作流程。二是全面落实信用公示制度。积极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通过系统公示全省776万市场主体的工商登记管理信息,系统访问量达2.9亿次,成为市场交易的重要支撑。三是探索开展随机抽查机制。全面推行巡查改抽查,着力推行“双随机”抽查机制,促进了监管秩序的形成。四是推进市场诚信建设。全省共有26个市场被工商总局公示为“全国2014-2015年度诚信示范市场”,省工商局与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东莞、中山、江门、阳江、清远、横琴等11个单位,同时被工商总局作为全国工商系统诚信市场创建工作突出单位予以通报表彰,数量居全国首位。

  (三)强化市场监管执法,公平竞争秩序得以保障。切实担负市场监管主力军作用,一手抓好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一手抓好市场监管执法推进,确保全省市场平稳有序。一是协调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认真履行省“两建”办综合协调工作职责,制定印发了全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重点工作,建立了工作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强化研讨培训和考核检查,有序推进全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牵头开展《广东省市场监管现代化“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是完善市场监管立法保障。牵头起草了《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着力巩固现有改革成果,完善市场监管提供法规保障,推动改革继续深入进行。《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已正式颁布并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三是认真做好竞争执法工作。继续强化执法监管,有力打击了违法行为,规范了市场秩序。围绕市场秩序热点问题,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推动全省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联合查处多宗网络传销、跨境传销案件。综合运用多种行政手段规范直销,维护直销市场平稳有序运行。四是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成功申请工商总局授权我省牵头研究建设“全国工商部门跨境电商监管服务系统”,加大网络市场监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力度,夯实了“以网管网”基础。开展红盾网剑专项行动,有力查处违法案件。积极加强部门间监管协作,实现监管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和监管协同。五是突出重要领域监管。持续深化红盾护农行动,开展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和监管。强化合同行政监管,开展重点行业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制定推广合同示范文本,加强拍卖活动监管。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加强安全督查。

  (四)强化消费维权作用,消费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以完善消费维权和社会监督体系为基础,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为重点,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消费维权工作,促进全省消费环境不断改善。一是消费维权综合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制定出台《12345投诉举报平台数据标准规范》,推动各地进一步落实投诉举报平台整合。在行业协会、网络交易平台等建立一批消费维权服务站,引导发展专业化的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二是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有力推进。制定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复检工作细则和抽检样品处置管理办法,依法认定缺陷商品、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制定商品质量评价及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规范,开展商品质量安全评价指标研究,试行开展商品质量评估及安全风险的分析。三是消委会维权救助作用得到充分彰显。创新消费维权社会化手段,全省各级消委会受理消费投诉量稳步上升,投诉调解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积极组织消费体察和暗访等活动,组织开展商品比较试验,发布消费警示提示,有效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

  (五)强化商标广告职能,服务创新发展更加有力。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商标和广告职能作用,坚持服务与规范并重,为发展创新型经济提供重要支撑。一是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稳步推进国家商标注册派出机构筹备工作。联合开展“一带一路”战略中广东海外商标发展专题调研。探索推进商标维权援助体系建设,建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等平台,支持行业、企业建立商标海外维权联盟。指导制定《商标代理服务规范》,成为全国首部商标代理行业的地方标准。落实与香港的商标执法与案件协作制度,支持在粤港资企业申请认定广东省著名商标。继续深入推进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扎实开展商标代理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商标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二是促进广告行业健康发展。建设具有示范引领性的广告产业项目,广州国家广告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全面启动,深圳广告产业园区初步建成。全面取消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对港澳企业在广东省内投资广告服务业实行国民待遇,在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取消户外广告登记审批。依托国家广告数据中心,推动大数据管理下全省统一广告监管执法体系建设,加强对跨区域案件和大要案件协调督办。

  (六)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履职能力水平全面提升。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围绕工商职能转型升级,稳妥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履职能力,干事创业活力得到进一步迸发。一是系统体制调整工作稳妥推进。认真落实省政府《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实施方案》,全面实施工商部门由省级以下垂直管理向分级管理的体制调整。同时,指导完成县级工商部门的工作移交,全系统工商体制调整工作实现平稳过渡。二是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推进。不断创新培训载体、丰富培训内容,开拓性地开展了全省地级以上市领导干部商事制度改革与市场监管专题研究班、赴长三角地区业务交流研讨培训班、兰考“三严三实”研修班等。同时,圆满完成了上级组织的选调学任务。三是信息化保障水平明显提升。扎实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建设,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成了省级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开发,在省一级集中实现了跨部门跨层级的“一照一码”数据归集与实时交换。积极开展与省网上办事大厅的系统对接及办事过程数据报送。四是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全面加强。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提出“五个带头”措施,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和责任清单,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以好的党风带政风促行风。积极推进“五个之家”建设,在机关党员中开展创建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共产党员先锋岗”活动,鼓励党员干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转作风、树形象。

  2016年工作计划

  2016年,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统领全局,顺应改革新形势,主动适应新常态,围绕供给侧改革和供给需求两端发力,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消费维权力度,提升监管执法水平,提高服务创新驱动发展能力,进一步打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发展环境,为服务广东新一轮发展贡献力量。

  (一)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释放市场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围绕推进注册制度便利化,狠抓改革落实,创新服务举措,提升服务实效,为市场主体营造更加宽松便捷高效的发展环境。要继续深化“三证合一”改革,促进“一照一码”在社会上的广泛应用,支持探索实行更多证照合一。要坚持深化改革,研究探索“证照分离”,推动市场准入便利化。加快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改革。进一步探索企业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登记管理各项改革。探索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简易注销流程,建立便捷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要继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加强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指导和跟踪服务,切实抓好政策落实。

  (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要科学编制《广东省市场监管现代化“十三五”规划》,加快推进我省市场监管现代化步伐。要以企业信用监管为核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探索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做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完善年报工作机制,扎实做好2015年度企业年报工作,确保较高的年报率。组织开展对市场主体和审批部门的“双告知”工作。认真做好“双随机”抽查工作,促进提高监管执法的公平性、规范性,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要积极参与“全国一张网”建设,进一步完善广东信息公示系统的功能。要加强研究,汇总整合有关市场监管数据,构建大数据监管模型,提高监管效能。

  (三)坚持依法履职,全面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发挥竞争政策的作用,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要认真开展经济检查,配合做好“扫黄打非”、禁毒等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要推进和深化我省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积极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强化直销监管。要推动网络市场监管,健全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优化完善省网监平台功能,加大“红盾电子标识”的推广力度。要加强商标监管。进一步促进商标品牌发展,助力我省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开展重点领域侵权假冒专项整治行动。要强化广告监管,认真贯彻新《广告法》,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全面整治广告市场秩序。积极引导和促进广告业创新发展,积极推动广告产业园区建设,提升广东广告业影响力。要加强市场交易行为监管。进一步完善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机制,组织全省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强化合同行政监管,深入开展诚信示范创建活动,组织做好2016年“守重”企业公示工作。

  (四)大力提升消费维权效能,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面贯彻落实新《消法》,创新消费维权体制机制,提高消费维权的及时性、便捷性和有效性,把消费维权工作推上新台阶。进一步完善全省统一的12345投诉举报平台,推动广东省12345数据分析研判中心整体上线,指导各地开展平台建设。指导各地继续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团体、民间机构、行业协会、志愿者和经营者在消费维权工作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发挥各级消委会维权大平台作用,推动全省各级消委会完善优化机构建设。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研究开发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对商品质量的智能监管。扎实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开展以装饰装修材料、汽车配件、手机销售服务等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严查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新《消法》普法宣传教育,推动《广东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修订工作。继续探索完善商品质量评级及安全风险评估体系,探索建立消费环境评价机制,开展创建放心消费环境活动。

  (五)强化系统建设,进一步夯实工商事业发展根基。要强化法治保障。贯彻实施好《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推进《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立法进程,用地方性法规巩固改革成果,指导工作实践。以“六五”普法为抓手,面向全系统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努力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要强化能力保障。贯彻落实党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组织好本机关的干部教育及全系统业务培训工作。围绕改革任务重点、市场监管难点等开展教育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基层建设的指导意见,不断推动基层建设迈上新台阶。要加强日常业务指导,定期全面收集梳理基层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和全面分析,及时研究解决。要强化技术保障。加强体制调整后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化工作,保障人、财、物、经费的落实,巩固并提升体制调整前的信息化成果。要强化作风保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省工商局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确保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到位。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创新党员学习活动方式,增强党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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