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留抵税额是否能抵减增值税欠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2号)第一条规定,对纳税人因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而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的,应以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
电话: 020-86566069 (4条线)
手机(微信):13697404213
QQ:
广州正展 版权所有 粤ICP备14084992号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三元里大道瑶泉街5号山西大厦2号楼302室 手机(微信):13697404213 电话:020-86566069 (电信更换线路固话停用中)工作QQ:3732528
服务区域:天河区,海珠区,白云区,黄埔区,荔湾区,等全广州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