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筹划的概念和目标
(一)概念:纳税筹划是指在法律和规章允许的范围内,纳税人通过一系列预先的、有目的的、合法的策划和安排,制作一整套完整的纳税操作方案,以达到减轻自身税负的目的。企业集团依法纳税,增加利润、节省现金量,是企业集团获取收益最大化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目标:虽然直接减轻自身的税收负担是纳税筹划最本质、最核心的目标,也是纳税筹划之所以兴起与发展的根本所在,没有这一目标,也就不可能会有纳税筹划的今天。但是,直接减轻自身税收负担不是,也不可能是纳税筹划目标的全部,而仅仅是该有机体的组成部分之一。除此之外,纳税筹划还应定位于以下目标:实现涉税零风险;获取资金时间价值;提高自身经济效益以及维护主体合法权益。
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
纳税筹划的方法非常多,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总结出各种各样的方法。从大的方面来讲,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有以下五种:
充分利用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以此进行纳税筹划,是纳税筹划方法中最重要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指国家为鼓励某些产业、地区、产品的发展,特别制订一些优惠条款以达到从税收方面对资源配置进行调控的目的。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必须以遵守国家税法为前提,如果企业运用优惠政策得当,就会为企业带来可观的税收利益。由于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比较多,企业要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就需要充分了解、掌握国家的优惠政策。
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涉及范围非常广泛,包括对产品的优惠、对地区的优惠、对行业的优惠和对人员的优惠等。从税收政策角度来讲,税收优惠政策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两种:
税率低,税收优惠政策少。这样才能保证国家的税收总量保持不减少。
税率高,税收优惠政策较多。这种政策也能够确保国家税收总量的完成,但是存在着大量的税收支出。
我国现在的税收政策大都属于第二种,税收税率高,税收优惠政策多。企业不能改变税率高的法律事实,但可以通过掌握税收优惠政策来自觉地采用一些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纳税负担的纳税筹划方法。
选择最优纳税方案。纳税筹划的第二个方法是在多种纳税方案中,选择最优的纳税方案。企业在开展各项经营活动之前,需要有很多的替代方案。经济学实际上是“选择”的概念,使得资源配置最合理,从而使投入产出比最佳,纳税筹划遵循经济学的一些基本要求,不同的经济活动安排对应不同的缴税。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当尽量选择缴税最少、收益最大的方案。
充分利用税法及税收文件中的一些条款。尽量利用税法以及税收文件中的一些特定的条款是纳税筹划的第三种方法。采用这种纳税筹划方法要求企业对国家的税收政策要有充分的了解。
充分利用财务会计规定。纳税筹划的第四个方法是指企业应当充分地利用财务会计的规定。如果财务会计规定与税法有冲突,根据法律的规定,财务会计规定应当服从税法的调整。那么,利用财务会计规定有什么意义?如果税法做出规定,企业运作就要满足税法的要求;如果税法没有做出规定,税法就要自动地服从于会计的规定。我国目前颁布了新的会计制度,这些新的会计制度如果没有与税法相冲突,那么税务部门在检查企业纳税情况时,如果找不到相应的税务政策,就需要服从财务会计规定。
税负转嫁。税负转嫁是一种基本的纳税筹划方法,其操作原理是转移价格,包括提升和降低价格。
1、购买方转嫁税负。企业相互之间买卖产品是其最基本的业务之一,但总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购买产品方在没有付款给销售方的情况下,要求销售方先开增值税发票,然后根据企业资金的安排情况再付款给销售方,其中就会出现税负转嫁。当销售方把增值税发票开给购买方以后,销售方必须要做销项税处理;但是购买方在没付款的情况下,它取得销项税发票时,将商品入库。如果购买方是工业企业,就可以申请抵扣增值税,如果遇上所得税申报期,那么销售方不但要做销售收入,还需要补缴其所得税。
2、销售方反转嫁。企业需要了解税负转嫁的基本原理,采用反转嫁的方法来保证自己的税收利益在正常交易当中不受损失。关于购买方与销售方之间开具发票的问题,销售方可以采用未收到货款不予开发票等相应的方法来解决,防范卖出货未收到货款自己还要掏钱垫税的纳税风险。
纳税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合法性:表示纳税筹划只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违反法律规定,逃避税收业务,属逃税行为。
筹划性:表示事先的规划、设计、安排。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纳税义务通常具有滞后性:企业交易行为发生后,才缴纳流转税;收益实现或分配后,才缴纳所得税;财产取得之后,才缴纳财产税。这就在客观上提供了纳税前事先做出筹划的可能性。
目的性:表示要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这有两层意思:一层意思是选择低税负。低税负意味着低税收成本,意味着高资本回报率;另一层意思是滞延纳税时间(有别于违反税法规定的欠税行为)。纳税筹划是在经营中寻求企业行为与政府政策意图的最佳结合点,成功的纳税筹划往往既能使经营者承担的税收负担最轻,又可以使政府赋予税收法规中的政策意图得以实现。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看,即使站在政府宏观调控(比如产业政策等)的立场看,纳税筹划活动也是应该鼓励的。
首先,依法治税是进行纳税筹划的前提。纳税筹划是以现行税制为基础的,如果某一地区的实际税收经营不是以现行税法为依据,而是以其他类似收入指标的因素为依据,那么进行纳税筹划就失去了实际意义,因为前提条件已经消失,这是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应注意的首要问题。
其次由于税法作为一种法律既有稳定性也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变动性,所以进行纳税筹划应该时刻关注税法的变化。企业的决策者和财务人员应当重视税法的变化、调整,据此相应调整纳税筹划的策略和方法。任何一个税法的调整,其内容本身就可能是新的纳税筹划的基础,但关键在于决策者如何因地制宜地运用纳税筹划手段,来实现企业的利润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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