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能否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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