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适用核定征收方式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呢

作者:admin 日期:2015-01-29 23:06:00

问:我司是广州新设立的分支机构,总机构在北京,请问,我司能否适用核定征收方式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呢?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汇总纳税企业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您司应该实行查账征收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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