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请问应如何办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手续?
答: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相关问题的公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6号)规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公告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应在年度汇算清缴中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同时,填报《小型微利企业情况表》,将企业从业人员、资产总额情况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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