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明年停征堤围防护费
近日,广州市财政局发函称,堤围防护费自2015年1月1日起停征。停征起始时间以税款所属期为准,如所属期为2015年1月1日之前,仍应继续征收。
堤围防护费是为了加强河道堤防整治维护工作,提高城市防洪(潮)能力,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由地方政府依法向社会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般按缴费人申报流转税时的销售额或营业额计算。目前,全国多个城市都有征收,广州于明年停止征收此项费用,算是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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