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近年来积极探索推进财政绩效管理改革,加强预算单位的绩效观念和支出责任意识,逐步建立并完善“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加强制度建设。一是研究制定了《广州市番禺区财政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区政府印发实施。该办法作为未来三年全区财政绩效管理的工作大纲,为稳妥推进和规范绩效评价行为树立了制度标杆,奠定了制度建设基础。二是结合本区实际,分别研究制定了2013年和2014年财政绩效管理改革工作方案,对财政绩效管理改革工作进行了年度规划。三是结合区财政局各科室工作职能,制定了《番禺区财政局财政绩效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和《番禺区财政局绩效管理内部流程图(试行)》,明确区财政局内部绩效管理的分工职责,共同协调推进财政绩效管理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广州市番禺区财政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精神,成立了区财政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区长担任组长,区人大财经工委、区政府办、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和区财政局等部门领导担任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具体实施日常的绩效管理工作。该领导小组的成立,为全区统筹协同推进财政绩效管理改革奠定了组织基础。
三、强化预算单位绩效意识。多次组织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召开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培训和支出绩效评价培训会议,提高区属各单位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和支出绩效自评的认识,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财政绩效管理理念,强化项目单位绩效管理意识和责任。
四、引入外部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绩效评价机制,是开展绩效管理改革工作的重要手段,有利于弥补政府内部评价的局限与不足。番禺区财政局按照政府采购的要求,在参考其他地区财政部门对财政绩效管理服务资格采购项目的招标邀请条件的基础上,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了详细的用户需求,经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的方式,择优评选出5家供应商,作为具有番禺区财政绩效管理服务资格的第三方中介机构。
五、强化中介管理,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指导中介机构做好预算绩效评审和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制定工作规范,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具体工作细节。对中介机构明确责任和纪律约束,要求各中介机构及专家廉洁自律、遵守保密规定,专家的选取要遵循回避原则,避免与被评单位出现连带利益关系,财政部门不介入评价流程,不提倾向性意见,确保评价结果客观、中立和公正。
五、重视目标申报。绩效管理工作的重点和核心在预算绩效评审环节。番禺区财政局非常重视对申报项目的绩效评审,为提高绩效目标申报质量,要求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绩效目标审核后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单位,使各单位可更好地完成绩效目标的设置和申报。
七、扩大评价范围。在之前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评价范围,将2015年度区本级科技经费专项、符合绩效评审条件的200万元以上和部分涉及重点民生方面有必要评审的200万元以下的共计123个项目,纳入预算绩效评审范围;将2013年度区本级科技经费专项、200万元及以上一般性专项和500万元及以上基建类支出共计38个项目,纳入支出绩效评价范围。
八、不断完善和改进工作流程。将绩效评审和评价过程中项目单位补充材料的次数由两次增加到三次,并增加了对争议大的项目组织复评环节,务求确保评审结果科学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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