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预算法将进一步完善

作者:admin 日期:2014-12-17 17:41:10

日前,我国预算法时隔20年后进行首次修改,新预算法审议通过时,将发布新一轮财税改革顶层设计方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预算法一直与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相伴而生,在新的预算法的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将以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科学权利体系为切入点,进行不断完善。而近日复旦大学经济教授韦森、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等专家却一致表示修改后的预算法依然存在问题,而只是单单解决了原预算法中的原则性问题。日前的四审稿对已批准的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进行了协调,也明确了预算改革方向,但是对于地方债、转移支付等方面的规定,不能与财税体制进行挂起钩来,且对下一步财税体制改革构成障碍,总体而言是新预算法的的带动作用需要有强有力的后盾,在强化了预算审查监督权的同时,能保证初审机构的时效性事务处理,对预算草案的表决态度更应当进行单方面的否决机制,而不是以偏概全的进行,这样便不会影响整个预算草案,能更有效的发挥人大的预算审查监督作用,因此新的预算法在进行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需要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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