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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工商分局积极开展2014年度“放心消费店”评选活动

作者:admin 日期:2014-12-14 11:11:00

为深入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积极宣传中国消费者协会年主题“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切实加强消费市场监管,建立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激励机制,推出一批履行消费安全经营义务良好、自律制度健全的放心消费示范店。近期,白云工商分局积极开展2014年度放心消费店评选活动。

一、评选原则

坚持企业自愿申报、公开公正、依据标准、严格筛选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保证评选质量。

二、评选范围

(一)各类实体企业。从全区范围内符合放心消费店评选条件的实体企业中推选,包含往年连续获评企业。

(二)授予星级企业。新申报的实体企业必须合法经营满两年;连续三年被评为放心消费店的实体企业,将授予三星放心消费店; 连续五年被评为放心消费店的实体企业,将授予四星放心消费店; 连续八年及以上被评为放心消费店的实体企业,将授予五星放心消费店

(三)扩大申报范围。在以往获评企业的基础上,将汽车行业、餐饮行业、通讯行业及旅店业等企业纳入新申报评选范围,其中餐饮行业必须符合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于2014111日发布实施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三、评选标准

   (一)严格遵守依法、公平、诚信经营的商业道德,自觉接受政府职能部门、消委会、行业协会的管理和消费者的社会监督。如在本年度出现违法、违规情况被查处和被新闻媒介曝光的,或在本年度被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过,或对各级消委会转办的投诉案件无正当理由久拖不决的,取消其评选资格。

    (二)有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对销售商品的进货、入库、上柜有严格的检查验收规定;从事食品及与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关产品销售的商店,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帐制度;遵守国家相关价格规定,所售商品明码标价,无价格欺诈行为;遵守国家三包规定,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不销售假冒商品、三无商品、不合格及失效、变质的商品;对商品不作夸大虚假广告宣传;店容店貌整洁、卫生,商品摆放整齐,营业员礼貌服务,语言、行为文明。

(三)有完善的消费投诉处理机制。企业内部设有专职处理消费投诉的部门及人员,建立健全完善的售后服务措施,设立售后服务记录本,店内明显位置公示投诉电话、意见箱或意见簿,积极配合消委会和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消费争议调解工作,消费者与企业的消费和解(调解)率应达到90%以上。

    四、申报及评审时间和步骤

评选活动采取以消委会分会为单位、企业自愿申报的形式。分为宣传发动阶段、企业报名和自查阶段、初评阶段、市消委会复核审定阶段企业公示等五个阶段。

目前,放心消费商店的评选工作进入到企业报名和自查阶段,企业可自行到各消委会分会填报申请表并提交荣誉证书等相关资料。经区消委会初审、市消委会复核审定后,将分别在白云区消委会公告栏和市消委会网站内向社会公示10天。20143月中旬由市消委会对评定的放心消费商店进行表彰,并颁发放心消费商店牌匾。

白云工商分局开展评选放心消费商店活动,将有利于营造一个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能消费的良好环境,对全力推动我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扎实推进新形势下消费维权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白云工商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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