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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商局积极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相关工作

作者:admin 日期:2014-12-11 16:29:47

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的相关配套规章将于2014年10月1日实施。为确保贯彻落实,广东省工商局重点将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围绕宣传贯彻《条例》和相关配套规章,广东省工商局制定了系统宣传方案,包括召开新闻发布会,印制政策解读和宣传小册子,在门户网站和其他网络媒体上开辟宣传专栏等等。二是全面开展业务培训工作。系统内进行分级培训,要求相关业务人员不仅熟悉相关法规规章的内容,对具体的操作也做到十分熟练。同时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企业的培训,使其尽快掌握年报和其他信息公示的方法,了解相关监管制度的规定。三是进行业务系统运行调试,确保为《条例》和相关配套规章10月1日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四是加快后续监管工作平台建设进度。落实《条例》关于建立部门联动响应机制的要求,同时也是广东省实行先照后证改革加强后续监管的重要任务,对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完善,保障各市场行政执法部门统一信息公示。五是积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试点。为实现登记监管全程电子化,加大市场主体公示信息监管,探索新的更加高效的手段。六是认真研究先行试点的单位在《条例》和相关配套规章实施后,如何尽快按照“规范统一”的要求,实现相关管理规定及业务信息系统与“顶层设计”衔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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