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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业部、粮食部关于严格禁止买卖票证的通知

作者:admin 日期:2014-12-02 11:29:21
【法规名称】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业部、粮食部关于严格禁止买卖票证的通知
【颁布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业部/粮食部
【颁布时间】19790625
【实施时间】19790625
【正    文】(79)工商总字第49号

各省、市、自治区商业局、粮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据了解,票证非法买卖的情况有所发展。最近在少数地方还发生了某些国营商业、粮食经营单位公开挂牌收购肉票、油票及社、队收购化肥票的情况,这样做的结果,不仅使无价证券交易的非法活动成为合法化,使无价票证变成有价证券,而且使一些贩卖票证的投机倒把活动猖獗起来。对此,如不加以坚决制止,后果将是十分严重的。因此特通知如下:

    一、凡各地商业、粮食经营单位收购肉票、粮票、油票的,立即一律停止收购,今后也不准再收购任何票证。

    二、对社、队公开收购化肥票及其他票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立即禁止。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买卖票证者,不管任何单位或个人均要加强管理,严格禁止,一经发现即根据具体情况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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