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版权申请

作者:admin 日期:2014-11-19 16:45:48

一:作品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作品登记申请书(由作品登记机关提供标准格式); 
  2、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作者身份证明(复印件,须作者签名);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继承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作品的委托合同(复印件);合作作者的合作协议或合同及各合作作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作品著作权归属证明文件:作品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文字作品部分或全部手稿的复印件或样本;作品章节目录;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原稿复制件或作品照片;影视作品、音像制品封套或照片、样带(片);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复印件)。 
  4、作品说明书 
  写作要求:(1)作品简介,文字作品要求说明文章字数;(2)创作经过及作品创意;(3)作品完成时间,并说明是否为独立创作完成;(4)说明作品是否已经发表,以何种方式发表。如果未发表,拟什么时候发表,准备以什么方式发表。 
  5、代理人受托书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所需文件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文件应当包括: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软件的鉴别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明和相关的证明文件各一式一份。

    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应提交在线填写的申请表打印件,请勿复制、下载和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签章应为原件。

    2、软件(程序、文档)的鉴别材料
    •一般交存:源程序和文档应提交前、后各连续30页,不足60页的,应当全部提交;
    •例外交存:请按照《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方式之一提交软件的鉴别材料。
    注:申请人若在源程序和文档页眉上标注了所申请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应当与申请表中相应内容完全一致,右上角应标注页码,源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最后一页应是程序的结束页,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有图除外。

    3、有关证明文件
    证明文件包括:申请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权利归属证明文件等。
    ①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登记申请委托代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申请表中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权限范围、委托期限等内容。 
    ②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单位的需盖公章)
    •企业法人单位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事业法人单位提交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社团法人单位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团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其他组织提交工商管理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著作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并需提交非职务开发保证书或非职务开发证明。(可以到软件登记申请须知中下载《非职务开发证明》和《非职务开发保证书》)。
    •著作权人为外国自然人的,应提交护照复印件,及护照复印件的中文译本,并需翻译者签章。同时,需提交非职务开发保证书或非职务开发证明。
    •著作权人为香港企业法人的,应提交注册登记证书和有效期内的商业登记证书正本复印件,并需经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公证。
    •著作权人为台湾企业法人的,需出示经台湾法院或公证机构认证的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填写并提交《台湾法人证明》。
    •著作权人为外国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申请人依法登记并具有法人资格的法律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须经过中国驻当地领事馆的认证或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方为有效。申请时需提交公证或认证的证明文件原件。目前国外法人因所在国家或地区不同,其提交的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内容和格式会有所不同,但文件中的基本信息项应至少包括1、法人名称;2、注册日期、3、注册地、4、注册证明编号、5、证明文件的有效期等基本信息。
    以上身份证明文件以及与登记有关的其它证明文件(例如: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是外文的,须一并提交经有翻译资质的单位翻译并加其公章的中文译本原件。
    ③权利归属的证明文件
    •委托开发的,应当提交委托开发合同;
    •合作开发的, 应当提交合作开发合同;
    •下达任务开发的, 应当提交上级部门的下达任务书;

    4、其他证明文件
    修改他人软件应当授权许可的,应当提交授权书;
    受让取得软件著作权的, 应当提交软件著作权转让协议;
    享有著作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变更、终止后,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著作权。登记时,需要提交有关企业变更(合并或分立)、终止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企业合并协议、清算报告、企业注销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继承人继承的,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有效遗嘱、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法院的法律文书等。
    如已登记软件的著作权发生继受,权利继受方办理著作权登记时需做著作权登记概况查询,查询结果是办理登记申请的文件之一,并交回原登记证书。 
    注释:申请文件应当使用A4纸张,纵向、单面打印,文字应当从左向右排列。文档和源程序需黑白打印。申请文件各部分应当分别用数字顺序在右上角标注页码。所有登记材料中出现的版本号,应与申请表中保持完全一致(例如:版本号中有或无“V”,应保持一致性)。

 

著作权自愿登记收费标准(官费)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记 
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计价
单位

收费标准(元)

备注

文字、口述作品

100字以下 100元 
100-5000 150元 
5001-10000 200元 
1万以上 300元

系列作品协商确定

音乐作品

词曲 300元,曲 2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戏剧作品

3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曲艺作品

3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舞蹈作品

3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杂技作品

3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美术作品

3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摄影作品

3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工程设计图

5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产品设计图

5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地图

5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示意图

5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模型作品

5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建筑作品

15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软件著作权登记

300元

 

变更登记

按照申请登记收费标准的50%收取

 

撤销登记

80元

 

补办证书

按工本费50元/个收取

 





其他类型的登记



电影作品

20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完成的作品


超短片〈1分钟 200元 

1-5分钟 300元 

5-10分钟 400元

10-25分钟 800元 

25-45分钟 1000元 

超过45分钟 2000元 


电视剧100元/集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5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5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2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3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400元 

汇编作品

20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多媒体汇编作品

20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其他作品

20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查询登记

200元


提醒:以上费用仅为官方收费标准,如委托我公司登记注册,还需缴纳代理费600元,免费咨询热线020-62991617

缴费时间及缴纳方式: 
申请人应于接到缴费通知时交纳登记费,可以通过银行划帐、现金。划帐或汇款时请注明作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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