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司从事国际运输,取得水路运输许可证,请问是否适用零税率?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水路运输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4〕50号)规定,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取得交通部门颁发的《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登记证》或加注国际客货运输的《水路运输许可证》,并以水路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的,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因此,若您公司取得的《水路运输许可证》已加注国际客货运输范围,可按规定适用零税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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